中國消費者報武漢訊(蔡蕾 記者吳采平)“肉末蒸蛋”里不見肉末,面對質疑,商家不以為然,還讓消費者加調料提味。7月28日,記者從湖北省黃石市下陸區(qū)人民法院獲悉,該院審結一起因菜品名不副實引發(fā)的消費糾紛案。
今年6月15日、16日,消費者王先生兩次在轄區(qū)一家餐飲店用餐,分別點了4元一份“肉末蒸蛋”的小碗菜??蓛纱尾似范松献罆r,盤子里都只有蒸蛋,均未發(fā)現肉末。作為店里的老顧客,王先生當即向服務員質疑。服務員卻稱“本就如此”,并提議加調料提味。王先生對此不滿,遂向市場監(jiān)管部門投訴。
經市場監(jiān)管部門調解后,雙方未能達成一致。消費者王先生以商家涉嫌虛假宣傳、欺詐為由訴至法院,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索賠500元。
庭審中,餐飲店老板辯稱“肉末蒸蛋未必含肉末”,且每份價格才4元錢,認為消費者小題大做?!安嗣荒芡嫖淖钟螒?,從一般認知看,‘肉末蒸蛋’應含肉末?!泵鎸Σ惋嫷昀习宓膹娪矐B(tài)度,黃石市下陸區(qū)人民法院承辦法官指出,“肉末蒸蛋”這一名稱清晰指向含有肉末的菜品,是消費者的合理期待,也是商家的明確承諾。應當有肉末而實際未添加肉末,構成對菜品成分的虛假描述,侵犯了消費者權益。
此外,菜品價格高低不能成為商家違背誠信的理由,即便非故意欺詐,名不副實也會誤導消費者。且王先生以老顧客身份兩次提醒,餐飲店卻不引起重視,反而消極處理,有違誠信經營的基本要求。依據《消法》第五十五條規(guī)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因此,消費者王先生主張500元的賠償金額,有其合理性。
經過法官釋法明理和調解,餐飲店老板主動向消費者誠懇道歉,并積極提出解決方案。王先生接受道歉,并主動降低索賠金額。最終,餐飲店老板賠償300元,消費者撤訴。
